求婚被拒后欲杀女友 男友畏罪潜逃终落法网
23岁小伙子韦业龙向19岁的女友韦某求婚,遭拒后持菜刀砍杀女友,随后自杀。孰料女友未死,自己也自杀未遂,畏罪潜逃途中终究还是落了法网。7月17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韦业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各项经济损失19660.70元。
被告人韦业龙,系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寨岑村人,因女青年韦某谈恋爱发生纠纷,便产生将韦某杀死后自杀的念头。2006年12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韦业龙持一把平头菜刀到韦某家用菜刀朝韦某的头部连砍数刀,致韦某头部多处受伤,韦业龙以为韦某已死亡即逃离现场,跑到后山跳山自杀未遂。韦业龙到医院治疗后伤势未愈则潜逃到外地打工。经该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韦某所受损伤属重伤。2008年3月5日,韦业龙在K365次列车上被昆明铁路乘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业龙在与女友发生纠纷后实施杀害其女友,其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且致其女友重伤,情节严重。该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韦业龙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被告人韦业龙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中的合法、合理部份予以支持,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发布时间:2008-12-22 点击:519 <<< 回上页